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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十三五”光伏本地消納5.5GW |
(時間:2017-8-16 9:31:06) |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自治區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根據規劃,“十三五”期間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一方面加強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利用,另一方面加快新能源外送基地建設。 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利用。綜合考慮網源協調、市場消納等條件,深入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大力推進光伏治沙、沉陷區光伏治理“領跑者”基地建設,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供暖、風電制氫等示范工程建設。積極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勵和支持利用固定建筑物房頂、墻面及附屬場所、蔬菜大棚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因地制宜推動可再生能源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的發展格局。積極落實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機制,引導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有序推進可再生能源交易工作,擴大參與直接交易和多邊交易的市場規模。推進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納市場機制,通過市場化手段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十三五”期間,力爭新增新能源本地消納裝機850萬千瓦左右,其中風電3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550萬千瓦左右。 新能源外送基地建設。優化配電網、匯集站規劃和建設,加強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匯集能力和效率,著力打造阿拉善(烏海、巴彥淖爾)、包頭北(巴彥淖爾)、鄂爾多斯(巴彥淖爾、烏海、阿拉善)、烏蘭察布(呼和浩特)、錫林郭勒、赤峰、通遼、呼倫貝爾(興安)等8個新能源基地。重點依托錫盟-山東、錫盟-江蘇、上海廟-山東、蒙西-天津南、扎魯特-山東青州等電力外送通道,加快推進通道配套外送新能源項目建設,積極推動赤峰、蒙西(烏蘭察布、包頭、阿拉善等)清潔能源外送基地開展前期工作。“十三五”期間,力爭新增新能源外送裝機2300萬千瓦左右,其中風電18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500萬千瓦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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