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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間我國風電新增裝機58% |
(時間:2017-1-9 9:00:59) |
2017年1月5日,國家能源局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及《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并回答記者提問。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李仰哲示,在能源發展布局上“十三五”期間,新增風電裝機中,中東部地區約占58%,新增太陽能(000591)裝機中,中東部地區約占56%,并以分布式開發、就地消納為主。 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副司長何勇健也表示,把風電開發布局從以“三北”為主轉到以中東部為主,這個轉移有三大利好,首先有利于減少電力大規模遠距離輸送;其次有利于促進就地消納,我國負荷中心主要集中在中東部,風電消納能力較強;最后是中東部地區火電、風電上網價格差更小,同樣的補貼在東中部地區可以支持更多的新能源發展。 風電方面體現了布局的優化和消納的要求,風電項目進一步向具備消納條件的地區轉移,同時針對部分地區棄風限電比較嚴重的情況提出了解決風電消納問題的明確要求。 《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十三五”時期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氣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0%,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58%以下。按照規劃相關指標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消費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約占能源消費總量增量的68%以上。可以說,清潔低碳能源將是“十三五”期間能源供應增量的主體。 到2020年,水電裝機達到3.8億千瓦(其中含抽水蓄能電站4000萬千瓦)、風電裝機達到2.1億千瓦以上、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以上、生物質能發電裝機達到1500萬千瓦、地熱供暖利用總量達到4200萬噸標準煤的發展目標,是緊緊圍繞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總量中占15%的比重目標要求,綜合考慮了各類非化石能源的資源潛力、重大項目前期工作進度、經濟性指標改善等多種因素,經過嚴格測算之后才確定的。上面這些目標加起來,到2020年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將達到5.8億噸標準煤,再加上核電,基本上可以確保完成2020年15%的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并為2030年實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20%的目標奠定扎實的基礎。 李仰哲稱,若將這些總目標分解到每年的話,“十三五”期間,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總量年均增長4250萬千瓦,包括常規水電約800萬千瓦、抽水蓄能大概350萬千瓦、風電約1600萬千瓦以上、光伏發電約1200萬千瓦以上、太陽能熱發電約1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約200萬千瓦,約占“十三五”年均新增裝機規模的一半左右。此外,太陽能熱水器利用規模年均增長0.72億平方米;地熱能熱利用規模年均增長約合710萬噸標準煤;生物液體燃料利用規模年均增長約合60萬噸標準煤。從這些數字上大家可以看出,可再生能源整體都將在“十三五”時期實現快速發展,并將成為“十三五”中國能源和電力增量的主要構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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