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國家能源局: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為由擅停光伏項目 |
(時間:2018-6-22 8:41:53) |
日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此外,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電網企業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優化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加快光伏發電補貼退坡等內容。據反映,部分電網企業以此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并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等相關工作。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關負責人此前曾表示,對于今年新增建設規模安排,不是要限制光伏發展規模,不是所謂的“一刀切”,只是對需要中央財政補貼的項目優化新增規模、明確各類項目具體要求。對于技術先進、發展質量高、不需要中央財政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規模是放開的。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