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1日召開的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議上了解到,蘇州市正在醞釀出臺“蘇州市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辦法(試行)”,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開展節能改造,助推節能減排和城市綠色發展。
據介紹,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投資的節能投資方式。本質上來說,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是指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與客戶簽訂契約服務,為客戶提供節能改造的相關服務,并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吳江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是蘇州市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較早的公共機構。去年,吳江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與一家節能公司簽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由這家節能公司對吳江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的地源熱泵系統進行合同能源管理。雙方約定,合同管理期5年,涉及節能改造的15萬元由節能公司支付,預期每年節約7.3萬度電,5年內省下的電費返還給節能公司,合同期滿后改造設備及收益歸吳江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所有。
吳江區公共機構節能辦負責人告訴記者,每年節約7.3萬度電,相當于每年可以節省近6萬元的電費。按照約定,當實際節能量低于預估節能量時,吳江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就按照實際節能量的90%乘以平均電價支付節能收益;當實際節能量高于預估值,且在預估節能量110%以內(含110%)時,中心按實際節能量乘以平均電價支付節能收益;當節能量高于預估值110%時,超出部分的節能收益雙方共享。“這對節能公司是一種正向激勵,節能效果越好,收益越多。”這名負責人說,今年6月1日這套地源熱泵系統已經正式運營,隨之開始計算節能收益。
蘇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處長安衛華表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對完成“十三五”節能降耗目標、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全市3477家公共機構,應發揮節能示范引領作用。
安衛華說,蘇州市將針對能源資源消耗大的公共機構,開展能源審計,挖掘節能潛力。同時,蘇州市正醞釀出臺“蘇州市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辦法(試行)”,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開展節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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