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海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下達本市2021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第六批)的通知。全文如下:
市水務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機管局:
你們報來的資金使用計劃申請函(滬水務〔2021〕723號)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將資金安排計劃下達給你們,共3項,計劃下達節能減排專項資金134659.5665萬元(詳見附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計劃
(一)按照《上海市住宅小區雨污混接改造市級獎勵資金辦法》(滬發改環資〔2018〕135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寶山區、嘉定區、浦東新區、奉賢區、楊浦區、金山區、松江區、普陀區、青浦區、長寧區、崇明區等11個區市級獎勵資金128913.71萬元。
(二)按照《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充電補助實施細則》(滬發改規范〔2020〕5號)等相關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47162名消費者2021年10月-2022年3月新能源汽車充電補助資金4244.58萬元。
(三)按照《上海市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專項管理資金管理辦法(滬發改規范〔2021〕5號)》等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1年基礎工作及能力建設項目支持資金(第三批)共計1501.2765萬元,其中:
2021年“工業和通信業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審核”等23個項目,安排第一筆50%支持資金665.65萬元;
2020年“編制上海產業能效指南”等25個結轉項目,經驗收安排結余支持資金659.3065萬元;
2019年“上海市公共機構節約型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等2個結轉項目,經驗收安排結余支持資金141.82萬元;
2018年“商用冷柜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等23個結轉項目,經驗收安排結余支持資金34.5萬元。
二、有關要求
請根據上述資金安排計劃向市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并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合理規范使用各項資金,確保資金使用的公開、公正和公平,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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