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消息稱, 為切實做好“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省政府近日印發了《浙江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比2020年下降5%左右、控制在1.24億噸左右,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5.5萬噸、4.76萬噸、5.43萬噸、0.36萬噸。
為達到上述目標,《方案》提出,要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其中,工業節能降碳工程要求“十四五”時期,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8%。到2025年,力爭石化、化工等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產能比例達到50%。
重大平臺節能環保提升工程要求實施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提檔行動,開展“污水零直排區”、清新園區建設等。到2025年,重大平臺區域能評覆蓋率達到100%,60%的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建成清新園區。
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要求以環杭州灣地區為重點,深入實施細顆粒物和臭氧“雙控雙減”,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到2025年,省管內河通航水域運輸船舶水污染物實現應收盡收。
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要求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推進存量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24%左右。
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要求推進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實施全過程污染物治理。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黏劑使用量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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