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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江西省新余市環保局積極推進城區燃煤鍋爐整治 |
(時間:2013-9-25 11:30:27) |
為提升我市城區空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市民的生活環境,有效解決城區燃煤鍋爐污染環境問題,7月22日,市政府印發了《新余市城區燃煤鍋爐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規定按照“分類整治、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整體推進”的原則,依法全面整治城區4噸以下燃煤鍋爐,并對薪柴、谷殼等其他燃料鍋爐進行升級改造,做到煙氣達標排放,推廣使用成型生物質、天然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中心城區停止審批新建4噸以下燃煤鍋爐。整個城區鍋爐整治分三個階段兩批次進行,第一批次整治對象為33臺生活鍋爐,整治驗收時間為2014年1月1日至1月20日;第二批次整治對象為47臺工業鍋爐,整治驗收時間為2014年7月1日至7月15日。對被列入整治的鍋爐,由鍋爐整治成員單位環保部門向鍋爐使用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或者改造到位;對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或者改造不到位的,由鍋爐整治相關成員單位依法責令鍋爐使用單位自行拆除。 作為城區燃煤鍋爐整治的牽頭成員單位和市城區燃煤鍋爐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局在協調好相關工作的同時,積極有序地推進鍋爐整治工作。目前已有4家單位(合計9臺鍋爐)正在拆除舊鍋爐,安裝新鍋爐,預計9月底能按要求整改到位。 主要做法:一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以及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二是依法向有關鍋爐使用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與其簽訂《城區燃煤鍋爐整治承諾書》;三是強化工作調度,對整治工作進度緩慢、行動不力的單位或地方多次進行督導,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跟上整治工作進度,確保今年如期完成好第一批次的鍋爐整治與達標驗收任務;四是加大整治政策的宣傳與技術咨詢力度,幫助鍋爐整治單位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設備選型等技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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