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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進口煤禁止報關 或為影響煤價最大不確定因素 |
(時間:2018-11-19 11:08:32) |
為了達到今年煤炭進口平控目標,近日中國發改委提出要求,禁止進口煤報關。 近日,汾渭能源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新華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近日國家相關部門加大進口煤限制力度,通過分區域開會或通知的形式對年底前煤炭進口做出部署,以實現全年進口量平控的目標。 劉新華稱,福建已接到通知要求暫停進口煤報關;江蘇要求 12月31日前,電廠每船進口煤都需報批。沒額度但已訂貨的進口煤允許卸港,但需推遲到2019年初報關,且這部分煤炭不得使用。 “今年剩余46天進口煤的統計量會大幅下降,部分進口量將體現在明年1、2月,1、2月的進口量會推高。”她說。 近年來,進口煤占動力煤消費比重呈提高趨勢,沿海省份占比明顯高出全國水平。其中,東南沿海地區廣東、福建、廣西、浙江、上海四省一市,進口煤消費占比四成以上。 作為國家保障煤炭供需平衡、調控煤炭價格的重要手段,進口煤限制措施通常在動力煤消費淡季收緊,旺季放松。 2017年7月,中國首次禁止沿海二類進口口岸經營煤炭進口業務。由于當年三、四季度煤炭需求旺盛,供應緊張導致動力煤價格一度飆漲至780-800元/噸的年度高峰,限制措施被廣為詬病。同年12月,國家暫時放松進口煤限制政策。 2018年一季度,放松的進口煤政策,加之沿海電廠補庫提前啟動,動力煤進口量屢創新高。4月,中國重啟進口煤限制政策,首度對一類口岸的進口煤進行限制,延長通關時間和禁止二類口岸煤炭進口業務。 為了避免出現去年煤價再次暴漲的局面,這次政策并未“一刀切”,而是對南方終端電廠進行了額度分配,對終端電廠用戶實行一船一議。 今年6月,進口煤限制政策適度放松,有電廠采購合同背書的進口煤正常放行。10月,國家發改委明確提出,全年煤炭進口量不超2017年水平,四季度執行力度加大。 2017年,中國累計進口煤炭2.71億噸。根據海關總署最新統計數據,今年1-10月,全國共進口煤炭2.52億噸。因此,若要實現平控目標,11-12月的進口煤指標僅余約1900萬噸。 受進口配額緊張及政府強化平控影響,今年四季度煤炭進口量將大幅回落。10月,中國進口煤炭2307.9萬噸,同比上漲8.45%,環比下降8.19%。 中電投先融(天津)風險管理有限公司產融三部黑色分析師張婧預計,年底前煤炭現貨價格波動范圍為630元-660元/噸。 她認為,年末進口煤受限,是影響煤價最大的不確定因素。“考慮到進口貿易操作周期,11月實際進口量可能依舊可觀,如果政策層面不允許提前預支2019年的進口配額,12月進口量或面臨銳減“,她說。 隨著四季度逐步進入冬季用煤高峰,終端耗煤負荷將漸漸升至年內高位。12月旺季日耗將比淡季高出約3000萬噸,去庫存階段仍可能對煤價構成支撐。 當前下游電廠的高庫存已經常態化。截至11月14日,沿海六大電庫存1704.28萬噸,日耗51.62萬噸,存煤可用天數33.01天,均處高位水平。 汾渭能源價格中心電煤部經理陳天宇預計,進入2019年后,隨著冬季用煤高峰接近尾聲,且年初開始新一年度進口煤額度重新投放,或對國內沿海市場形成沖擊,煤價下行概率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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