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生態環境部:為“十四五”環保劃重點 |
(時間:2022/1/25 9:04:16) |
11月25日,生態環境部召開1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別濤、副司長王開宇介紹了環境法規與標準相關情況,綜合司副司長田成川和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陸新明分別介紹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6次締約方大會(COP26)相關情況,并共同回答記者提問,為“十四五”期間包括化工行業在內的工業企業的環保工作劃出了重點。
這些規劃應了解:強化生態環境立法 完善嚴懲重罰制度
別濤指出,“十三五”期間,生態環境立法工作力度之大、成果之豐碩前所未有。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體系已經基本形成,生態環境各主要領域已經基本實現有法可依。
作為環保重點相關行業,化工界對“十四五”期間的生態環境立法無疑備加關注。別濤表示,“十四五”期間生態環境的立法正在謀劃之中。生態環境部將按計劃推動黃河保護、噪聲污染防治、海洋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價、氣候變化應對、生態環境監測、生物多樣性保護、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環保信用評價等重點領域立法。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隨著相關立法的日益完善,化工等行業的環保工作將面臨更加全面的挑戰。黃河流域的能源、化工企業對此尤為關注。根據今年10月8日發布的《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黃河保護主要涉及黃河干支流流經的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內蒙古、山西、陜西、河南、山東等9個省份。這些地區煤炭、石油資源豐富,化工產業龐大、企業眾多,其中山東更是目前化工第一大省。
別濤強調,將完善嚴懲重罰制度。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懲重罰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積極推動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協同適用,構建以行政責任為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配合適用的法律責任體系,不斷完善企業事業單位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進一步創新法律責任承擔方式,有序擴大“雙罰制”、按日計罰、信用懲戒等懲處機制的適用范圍,積極探索生態修復、連帶賠償等新型法律責任承擔機制。
此外,別濤表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從2018年在全國全面試行后,已完成階段性的目標。各地嚴格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彌補行政處罰和行政責任追究的不足,破解企業造成污染、周邊群眾受害、最后政府買單的不合理局面。截至本月底,全國各地共辦理了7600余件生態環境賠償案件,涉及的賠償金額超過90億元,推動治理和修復了一批受損的生態環境。備受社會關注的青海木里煤礦非法開采生態破壞案件,正在有序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這番解讀須重視:落實污染防治《意見》 打好8大標志戰役
田成川對11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作了解讀。他表示,理解《意見》要義,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堅持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
田成川指出,《意見》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接續攻堅。一是加強PM2.5和臭氧污染協同控制,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二是加強“三水”統籌、陸海聯動,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三是強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同時,要著力推進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和減污擴容協同發力,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田成川強調,要打好《意見》部署實施的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長江保護修復、農業農村污染治理、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黃河生態保護治理攻堅戰等8個標志性戰役。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實頂層設計。細化任務分解,抓緊編制8個標志性戰役行動計劃,進一步將路線圖轉化為時間表、施工圖。二是強化統籌協調。加強政策、機制、資源和力量統籌,細化實化攻堅戰配套政策措施,開展跟蹤調度和總結評估。三是加強指導幫扶。完善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攻堅機制,指導地方因地制宜細化落實舉措。
這次發布得關注:落實中美氣候宣言 實施甲烷行動計劃
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6次締約方大會于當地時間11月13日閉幕。陸新明表示,在大會的關鍵時刻,中美聯合發布《中美關于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承諾繼續共同努力,并與各方一道加強《巴黎協定》的實施,引起外媒“震驚”。
陸新明說,在與美雙邊合作方面,將盡快建立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工作組,持續開展政策技術交流,識別雙方感興趣的領域計劃和項目,舉行政府間和非政府專家會,促進地方政府、企業、智庫、學者和其他專家的參與,加速綠色低碳轉型和氣候技術創新。多位化工企業人士告訴記者,對這一“參與”機會表示關注。受疫情和國際復雜環境影響,化工行業企業的進出口受到沖擊。此次中國代表團的“神來之筆”給行業企業帶來了信心。
此外,陸新明表示,作為落實中美聯合宣言的重要舉措,“十四五”期間,我國將推動開展控制甲烷排放行動。主要有5方面考慮:
一是開展甲烷排放控制研究。對國內甲烷排放控制現狀進行充分的調研,在煤炭開采、農業、城市固體廢棄物、污水處理、石油天然氣等領域,研究制定有效的甲烷減排措施,促進甲烷回收利用和減排技術的發展。
二是推動出臺中國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建立煤炭、油氣、廢棄物處理等領域甲烷減排的政策、技術和標準體系,適時修訂煤層氣,也就是煤礦瓦斯排放標準,強化標準的實施,同時加強石油天然氣開采,廢棄物等領域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修訂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機制管理辦法和相關方法學,支持具備條件的甲烷減排項目參與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利用市場機制,鼓勵企業開展甲烷減排。
三是加強重點領域甲烷排放的監測、核算、報告和核查體系建設。推動重點設施甲烷排放數據收集和分析,開展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甲烷減排成效評估跟蹤,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報告制度中甲烷相關數據的報告制度,不斷提升甲烷排放數據質量。
四是鼓勵先行先試。繼續鼓勵重點領域甲烷自愿減排行動,鼓勵地方和行業企業開展甲烷排放控制合作,建立示范項目和工程,推動甲烷利用相關技術、裝備和產業發展。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能源資源化利用和污染物協同控制等多重效應。
五是加強國際合作。在甲烷控制政策、技術、標準體系、甲烷監測、核算、報告和核查體系以及減排技術創新等方面與各方加強合作和交流。
這個表態要清楚:肯定減排交易權益 否定碳指標“地方保護”
據了解,近期有個別地方政府對本地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提出了碳指標管控要求。比如要求目前已建成和在建的風光電項目所含的碳指標權限歸其所有,且使用、交易須經市政府同意,收益歸項目所在地等,在行業里引發爭議。
對此,陸新明明確表示,第一,項目業主參與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的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地方政府無權對項目業主參與減排量交易的正當權益進行限制或收歸己有。第二,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是全國性交易,地方不應該出臺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悖的“地方保護”政策。
陸新明說,對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參與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產生的減排量,我國已出臺相關制度文件予以規范。2012年我國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支持對可再生能源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經核證后的減排量可進入市場交易,在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生態保護補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中還發揮了重要的抵銷機制作用。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