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國家能源局舉行新聞發布會。
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副司長劉剛表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過去一年取得的成績,但是目前建設工作中肯定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地方還存在著不當干預市場行為,違規指定交易對象、指定交易電量、指定交易價格,這就違反了市場經濟原則,甚至有的地方違規調整和作廢交易結果。
另外,在層次電力市場中存在銜接不順暢的地方,省內市場和跨省跨區市場之間、電力中長期市場、電力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與市場銜接方面有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
2024年,國家能源局將根據全國能源工作會議和國家能源局監管工作會議安排,在電力市場建設方面統籌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統籌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繼續落實2023年國家能源局《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建立《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為基礎,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三個規則為主干,信息披露、準入注冊、計量結算規則為支撐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1+N”基礎規則體系。
二是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制度。研究出臺《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推進各地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規范統一,發揮電力輔助服務在電力系統穩定和綠色低碳轉型中的重要作用。我們還在會同發改委有關司局推動輔助服務費用由主要在發電側分擔,逐步向用戶側合理疏導。
三是進一步推進省級電力市場建設。省級電力市場是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各地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融合發展,推動具備條件的省份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
四是穩妥推進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明確功能定位,發揮區域電力市場對省間電力協同互濟和促進新能源跨省消納的積極作用,服務好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開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發展規劃研究,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五是強化電力市場監管。繼續選取部分省份開展電力領域綜合監管,以市場監管推進市場建設,監督國家電力規劃和重大項目有效落地,嚴肅查處電網公平開放、新能源等電源接入、電力交易調度、供電服務保障、用電營商環境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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