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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李小琳:推進電力改革 促進科學發展 |
(時間:2012-3-13 9:49:51) |
3月13日,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小琳帶來了《推進電力改革,促進科學發展》的提案。 李小琳委員認為,電力工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保障。李小琳委員介紹,今年是電力體制改革第10年,在肯定成績和發展成果的同時,也要看到存在的一些問題,比如,電價的合理平衡、新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廠網分開后的市場交易管理等,進一步深化電力改革,通過推進改革,促進電力生產、輸送和需求間各環節的系統優化,促進整個產業鏈市場要素的合理配置,建立并完善統一的電力發展規劃機制、合理的電價形成機制和高效的市場調控機制。” 為推進電力改革,促進科學發展,李小琳委員建議: 第一,總結改革經驗,及時出臺“十二五”電力改革規劃。認真全面地總結“十五”、“十一五”電力改革成果、經驗和教訓,及時出臺“十二五”電力改革實施意見,明確改革目標和方向,提振改革信心和預期。深化電力改革應把握三項原則:一是“電是商品”的原則,這是基礎;二是改革要惠及民生的原則,這是要義;三是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電力能源產業體系,這是目標。以此三項原則為基礎,統一認識,明確方向,統籌并舉、協調推進。 第二,加強電力改革工作的領導與統籌協調,有效凝聚改革動力。電力體制改革是一項系統性、綜合性很強的工作,需要多個部門的通力合作;世界各國電力改革的成功經驗也表明,中央政府強力而持續的推進是改革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加強改革的領導與協調力量,十分重要。比如,可以充分發揮電力改革領導小組的作用等,使得改革工作常態化,有助于降低改革的不確定性,保持改革的協調性和穩定性。與此同時,積極培育市場主體,提升包括消費者在內的各方市場主體在改革中的參與程度,凝聚改革動力,共同推進改革。 第三,堅持立法跟進,允許深度試點。在電力工業政企分開、廠網分開已經基本實現的情況下,當前實施的《電力法》諸多方面已與行業實際脫節,亟需及時修訂《電力法》,出臺《能源法》,將市場化改革方向和必須的行業管理模式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與此同時,選擇合適區域,進行電力改革綜合深度試點:包括輸配電價的獨立,用戶選擇權的放開,電網購售電業務與調度交易職能的分離,電力交易平臺的建立,以及政府管電模式、手段的改革等,不回避困難,不避重就輕,為全面的電力改革創造條件、積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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