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伏產業迎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多部委密集發布的政策性文件支撐。

兩部委發文完善 優先發電、優先購電體系 11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五方面對完善優先發電、優先購電制度予以安排: 一是建立完善優先發電、優先購電制度意義重大;二是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需嚴格界定適用范圍,科學編制;三是有效完善政策體系,切實執行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四是細化工作程序,規范管理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五是明確保障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通知》表示,優先發電是實現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保障性收購,確保核電、大型水電等清潔能源按基荷滿發和安全運行,促進調峰調頻等調節性電源穩定運行的有效方式。 在清潔能源資源利用保障方面,《通知》要求,納入規劃的風能、太陽能發電,在消納不受限地區按照資源條件對應的發電量全額安排計劃;在消納受限地區,按照全額保障性收購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安排計劃,研究制定合理的解決措施,確保優先發電計劃小時數逐年增加到合理水平。

風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納入優先發電、優先購電體系,將有助于風電、光伏發電降低棄風率、棄光率,進而保障風電、光伏電站投資商的經濟利益,提高相關市場主體投建新能源電源的市場積極性。 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寫入《綠色行動方案》 無獨有偶,11月5日國家發改委下發《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綠色行動方案》)發改環資〔2019〕1696號的通知,再次與光伏發電形成正相關。 《綠色行動方案》從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綠色家庭創建行動、綠色學校創建行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綠色出行創建行動、綠色商場創建行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共7個方面做出全盤統籌和系統規劃,將成為未來一段時間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的國家級行動綱領。 《綠色行動方案》不僅直接提及新能源車,明確要求縣級以上黨政機關更新公務用車時優先采購新能源汽車,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等人口100萬以上城市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輛等,還在“綠色建筑創建行動”一節就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做出細致安排,具體如下:

加強技術創新和集成應用,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積極引導超低能耗建筑建設。加強綠色建筑運行管理,定期開展運行評估,積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引導用戶合理控制室內溫度。 眾所周知,戶用光伏、工商業分布式光伏,搭載儲能系統的智能微電網,是可再生能源發電在建筑領域證明成功可行的典范應用。同時,為了推動分布式發展,國家能源局今年啟動了最具市場化意思的光伏管理新政,對戶用光伏和工商業分布式采用單獨的指標管理,成為推動光伏發電與建筑產業深度融合的又一舉措。 利好工商業分布式及戶用光伏 事實上,為了推動分布式光伏發展,加快光伏與建筑產業的融合,國家能源局、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部委和地方各級政府自2013年以來加大了對分布式光伏的政策傾斜和扶持力度,一系列的優惠政策支持了分布式光伏在光伏總裝機中的占比逐年提升。 10月29日,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李創軍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2019年前三季度,全國光伏新增裝機1599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773萬千瓦;分布式光伏826萬千瓦。從中可見,分布式光伏裝機量已超越集中式電站,成為光伏產業發展的重要支撐之一。 而在戶用光伏領域,據國家能源局發布的9月、10月戶用光伏信息顯示,不含10月1日-31日的新增裝機數據,納入2019年國家財政補貼的戶用光伏裝機量已達427.74萬千瓦。若以8月66.28萬千瓦、9月92.03萬千瓦的新增裝機測算,截至10月31日并網截至期限,2019年戶用光伏裝機量將接近或甚至可能超出500萬千瓦水平。 戶用光伏大放異彩之時,“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寫入中央“欽批”綠色行動七大方案,這對2020年仍將享受國家補貼的戶用光伏構成利好疊加,將會進一步帶動戶用市場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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