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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廣東壓力巨大 |
(時間:2011-10-14 11:11:42) |
鑒于“十二五”節能目標的巨大壓力,廣東提前搶跑,率先啟動“碳交易”這條快車道。但因為缺乏規范的制度和現成的機制支撐,廣東強制碳交易試點面臨制度、規則設計之困。排放權怎么分配、拿什么來交易等,牽涉的利益相關方很多,怎么梳理好這些關系,構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能夠建立起來的市場,是一個比較大的挑戰。 發展低碳經濟,廣東再下一城。由中科院廣州能源研究所等單位組織對“電力、建筑等行業試點設計中國首個地方性碳市場”系列研究項目啟動。該市場機制若能實現,將改變過去只能依靠“拉閘限電”等行政手段來實現減排的局面。不過,在建立全國性碳交易市場尚未形成明確時間表的大背景下,廣東的強制碳交易試點面臨制度、規則設計之困。 廣東率先設計碳排放交易機制 盡管聯合國氣候談判大會依舊在膠著狀態下停滯不前,但是在我國國內,政府方面正在通過多種政策的醞釀和制定來推進碳減排目標的實現。其中,“廣東省碳排放交易機制設計及高碳行業優先探索”項目就是這些政策中的亮點之一。 中科院廣州能源研究所能源戰略中心博士駱志剛日前告訴南都記者,在省發改委的指導下,中科院廣州能源研究所與南方產權交易所、廣東省社科院、中山大學、廣東省技術經濟研究中心等機構共同進行“廣東省碳排放交易機制設計及高碳行業優先探索”這個大課題的研究,各司其職。其中,中科院負責研究碳交易這一塊,駱志剛是這個課題的負責人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政府制定了在“十一五”期間單位G D P能耗下降20%的目標。在去年年底,各級政府為了完成節能減排目標,拉閘限電的現象在多地出現。 駱志剛坦言,國家確定“十二五”期間全國單位G D P能耗下降16%,并根據節能責任、能力、潛力、難度等因素,將廣東列為第一梯隊,要求下降18%.這對廣東來說壓力很大,因為廣東省本身單位能耗已經很低,要在此基礎上做得更低并不容易。所以在“十二五”期間,廣東希望通過建立一些市場的機制,來為節能減排多提供一些舉措和渠道。 在電力和建材等行業試點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在實施自愿減排碳交易,是以自愿減排承諾為基礎的自愿市場。與他們不同的是,廣東將選擇在電力和建材等行業進行強制碳交易試點。 也就是說,將對電力和建材等行業分配碳排放強度,接下來行業內部將強度分配到具體的企業。碳排放超標的企業將面臨去碳交易所購買排放指標的成本壓力,而低于碳排放指標的企業則可以把盈余部分賣出去,獲得經濟上的鼓勵,這樣就形成了碳交易。然后,將成功的經驗逐步推廣至其他行業。 至于為何選擇電力和建材等行業,駱志剛表示,在根據不同行業和企業制定碳排放配額前,本次研究項目首先在電力和建筑材料兩個行業展開試點工作。電力行業排放高,但排放核算相較簡單,而選擇建筑材料行業主要是希望通過碳核算和總量控制幫助相關產業實現轉移和升級。 值得一提的是,國際上對企業進行碳排放強度分配一般有兩套原則,第一個原則是,在分配之前,先看看歷史上企業的排放量,也就是找出企業的排放存量,在此基礎上予以分配排放量,這叫做“祖父”法,這個原則的優點是承認歷史的公平性;第二個原則是不考慮歷史,而考慮未來的目標,為了完成排放目標,較于落后企業,我們會更傾向于鼓勵先進企業完成碳排放目標,因此我們需要定出一個中間的基準值,中間線以下與中間線以上的企業之間可以進行交易,這個叫做“基準值”法,也叫“績效”法。 這兩條原則既可以單獨運用,也可以并行使用,即既考慮歷史情況,也不忽略未來目標———激勵先進企業而淘汰落后企業———這樣就可以保證排放總目標一級一級分下去。 缺乏規范體系,難與國外對接 洲際交易所的大中華區董事總經理黃杰夫告訴南都記者,碳交易能否做得起來,不僅依賴于碳交易所的建立,更依賴于其背后的制度、規則設計,而交易的實施也是不容忽視的。 由于碳強度減排指標目前無法分解到各個省(區),因此未來建立全國性碳交易市場工作尚未形成明確時間表。這對廣東來說,也正面臨制度之困。 對此,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副司長孫翠華在“北京地壇論壇”上對碳交易談了她的看法。她表示,在國家沒有推出規范的交易體系之前,一些地方設立了碳交易來開展了一些探索,但按照國家規定,你要設立交易,都要經過國務院有關部門來核準,得到國務院的批準,而我們現在的交易所,孫翠華認為還沒有履行這樣的手續。 從現有的北京、天津、上海等碳交易所來看,各個交易所專業化程度比較低,業務比較單一,交易量很有限,碳排放交易沒有統一的規范,存在著重復交易、影響市場穩定發展的風險。此外,信息披露、注冊登記系統都沒有建立,很難弄清楚交易是不是有重復交易等等?很難核查是不是國際上賣了C E R (核證減排量)以后,又拿來國內做?面對上述風險,企業缺少信心來參與。所以,呼吁一個全國性的碳交易制度、規則設計。 尤為需要注意的是,廣東省碳交易所將采用的模式只是廣東省內的,屬于區域性的模式,目前不會考慮推廣至全國。它帶來的困境是,在我們的碳交易制度與國外對接之前,國外不承認我們的碳排放數據,因此我們的企業即使在本國已經完成了碳排放量交易,去到國外可能仍需購買碳排放。 對此,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副所長趙黛青博士對媒體坦言,我們只是研究這樣一個機制,至于建立這樣一個機制,則是在政府的統一部署下來做,要把這個平臺建立起來,要具備公信力,并對其發展負責任,所以要在政府的指導引導下組建,但最后執行起來還是要依靠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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