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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兩部委:對騙補節能公司或將實行“永久性行業禁入” |
(時間:2011-7-28 10:56:35) |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2011年7月26日下發通知,指出各地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存在“個別項目節能量嚴重失實”等10方面問題。通知要求,各地節能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立即組織對本地區已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自查,于本月結束前上報自查結果。 財政部相關人士透露,只要節能公司弄虛作假、套取補貼,就會被從合同能源管理的備案名單中清除,實行“永久性行業禁入”。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用能單位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通過分享節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 兩部委在《關于進一步加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自查工作結束后,兩部委將對各地區已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認真審查,并組織第叁方審核機構對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現場抽查。 通知強調,對把關不嚴、審查失職的地區,暫停安排該地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獎勵資金的節能服務公司,將收回該公司所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獎勵資金,并取消其節能服務公司備案資格﹔對節能量審核明顯失職的第叁方審核機構,將取消其審核資格。 兩部委日前初審各地報來的2010年項目情況時,發現部分項目存在問題,包括:節能量明顯偏大,個別項目節能量嚴重失實﹔搬遷改造、瓦斯發電、太陽能熱利用等不屬于支持范圍﹔財政獎勵資金佔項目總投資的比例偏高,部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甚至高于項目總投資﹔部分項目與中央財政節能技改項目重復等10個方面。 接近財政部的權威人士接受《經濟參考報》採訪時透露,隨著合同能源管理的迅勐發展,一些地方發改委在項目審批時“過于粗線條”。“個別項目每節約一噸標準煤投資達3.5萬元,有的甚至達6萬元,而一般節能改造僅為2000-5000元/噸標準煤的投資強度,掐指一算,節能服務公司根本無法收回投資。” 上述權威人士還表示,一些項目未在項目實施地申報,而是在節能服務公司所在地申報,“這違反了‘哪個地方受益,哪個地方審批’的規定,但一些節能服務公司明顯傾向于到北京、上海投資,因為那裡補貼標準比較高。” 上述人士提醒,節能合同可以拿去跟銀行申請抵押貸款,還可以作為稅收減免的依據。用能單位如果與節能服務公司簽訂“假合同”,不僅牽扯好幾宗“罪”,而且可能因會計準則被節能服務公司“敲一杠子”,“風險太大了”。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姜克雋表示,應增加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審批的透明度,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機制,讓環保N G O等社會機構進行監督。 姜克雋還建議,應將有關省份的試點經驗推向全國,即由地方發改委委托當地節能服務中心,對節能工程進行第叁方鑒定,以增強項目評估的公正性和專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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