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合同】合同能源管理破解節能項目經費投入難題 |
(時間:2011-4-13 8:37:09) |
所謂“合同能源管理”,即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技術和能源管理服務合同,為用戶實施和管理節能項目,通過節能效益收回投資、獲得合理利潤,并在合同完成后將節能項目無償交付給用戶使用的服務方式。 眾所周知,傳統的照明方式背后隱藏著巨大的能耗。據統計,我國路燈安裝數量已經超過1000萬盞,照明消耗電量占全國照明總消耗量的30%。 為了有效降低傳統照明帶來的能源消耗,江蘇省建設主管部門積極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如何在政府不增加投入的前提下,對大量傳統的非綠色照明路燈進行改造呢?路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提供了一條促進非綠色照明轉化為綠色照明的市場實施的途徑。 無錫南湖大道就采用了這一模式,自2009年一季度投入使用以來,截至2010年一季度,共節電37.95萬千瓦時,節約標準煤151.8余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378.36余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11.39余噸,節約電費20.05萬元。節省下來的電費80%歸節能服務公司,用于支付節能改造成本及必要的利潤,20%回饋市政管理部門。就這樣,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不花一分錢就實現了節能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企業“投資也有回報”,這樣“一箭雙雕”的做法,讓政府與企業實現了“雙贏”。管中窺豹,僅從小小路燈就能看出合同能源管理產生的巨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業內有識之士說,“合同能源管理,已經成為企業開拓市場的一大‘利器’。其實說到底,合同能源管理賺的就是扔在垃圾桶里的錢!”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