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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野】歐盟電力改革最新方案 競爭與環保并行 |
(時間:2009/5/27 8:53:14) |
歐洲議會日前通過歐盟能源行業改革方案。根據最新方案,歐盟大型電力公司可以出售輸電網絡,做到廠網徹底分離;可以將電網管理外包給獨立的公司;也可以建立完全獨立的電網管理公司。與此同時,為確保大型能源企業實現有效的“產供分離”,還要求各國建立獨立的監管機構。 長期以來,歐盟一直想對其能源行業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以避免壟斷,降低價格,惠及百姓。早在1990年,歐洲一些國家就開始對國內的電力體制進行改革,其主要目的是希望消除國家間電力市場的貿易壁壘,使建設跨國電力企業和電力的跨國供應成為可能,實現歐洲在電力市場方面“一體化”。 2007年9月,歐盟委員會建議分離大型能源企業的生產和輸送業務,引發了歐盟內部的激烈爭議。英國、荷蘭、瑞典、西班牙和丹麥等國支持所有權拆分,認為公司間的競爭將使消費者擁有更大的選擇權。而法德等國對所有權拆分的建議十分不滿,認為強制拆分違反憲法,將導致歐盟國家能源企業被非歐盟國家同類企業控制。更直接的原因是,拆分將損害法德利益,因為法德兩國的能源企業實力雄厚。于是法德聯合奧地利、保加利亞、希臘、拉脫維亞、盧森堡和斯洛伐克等國提出了“第三種方案”,該方案規定能源企業可以保留自己的電網資產,但必須對電網設備和人員實施嚴格監管。2008年6月,來自歐洲各國的能源部門就電力改革方案進行再次討論并作出妥協,決定一體化企業在保證電網在運營管理上高度獨立的基礎上,可以不被強行拆分,并明確規定“實行所有權拆分的國家有權阻止未實行所有權拆分的他國能源企業收購其電網”。為了加強對市場化改革的監管,歐盟成立了專門的能源監管合作機構。 歐盟的有關報告顯示,其電力行業改革卓有成效,從1997年到2006年的10年間,煤炭、天然氣和原油價格都有了大幅增長,但電價仍基本維持在1997年的水平。 歐盟一方面努力促進電力行業充分競爭,另一方面將電力行業更加環保作為歐盟電力改革的重要目標。針對歐盟宣布的2020年前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0%、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比例提升至20%的目標,歐盟各國在發展電力工業時非常注重減少污染并積極采用新能源。據統計,2008年歐洲新增風電裝機容量達887.7萬千瓦。歐洲新增風電裝機容量比新增天然氣發電能力高出28%,比煤電新增發電能力高10倍有余。 就歐盟各國而言,更是充分挖掘自身優勢發展環保電力。在丹麥,目前風力發電量占20%。該國政府計劃在2015年前將風力發電的比例提高至35%;英國和東歐國家更喜歡均衡發展燃氣發電、可再生能源發電和核電。英國未來還準備開發近海風力發電。此外,英國能源部還擔負了監督電力行業控制溫室氣體,嘗試通過清潔技術削減二氧化碳排放量;在瑞典,人們將發電與供暖結合起來。中央鍋爐使用生物燃料生產出的沸水首先推動渦輪發電機發電。以前,發電后剩下的熱水直接排入河中或被冷卻。如今,瑞典人利用這些熱水為居民供暖。據統計,傳統的發電站對能源的使用效率只有33%—50%,瑞典的做法使能源使用率大大提高,而且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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