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 (記者梅軍 通訊員胡貴玉 王同初)省建設廳昨日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商場等人員密集的公共服務設施,今后應當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標準進行設計。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近修改并頒布施行《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將建筑工程抗震設防類別從高到低依次分為特殊設防、重點設防、標準設防和適度設防四類。省建設廳要求,今后我省教育建筑中,幼兒園、小學、中學的教學用房及學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設防類別應不低于重點設防類。醫療建筑的三級醫院中承擔特別重要醫療任務的門診、醫技、住院用房,抗震設防類別應為特殊設防類。重點設防類和特殊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和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
對于建設項目,尚未通過施工圖審查的,必須按照新標準修改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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