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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國家發改委要求制定節電指標 用電高峰實行季節電價 |
(時間:2010-11-19 8:46:26) |
核心提示: 國家發改委等部委日前聯合發布《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辦法》指出,為了節約用電和科學用電,明年起各地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規定各省制定年度電力節約指標,并將此納入地區能源和經濟發展規劃。主要目的為實現節能減排。具體措施為將在用電高峰期采取季節電價,對不可隨意停電的企業將收取高電價。 關于節能與節電—— 節能”不是簡單“節電” 江蘇省經信委電力處人士說,《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文件剛下發,他們也剛看到,目前,我省的實施細則,還沒有出臺。不過,這個管理辦法主要針對的是工業用電,涉及到節能減排這一塊,對民用電關系不大。 節能減排僅僅是拉閘限電嗎?業內人士表示,對這個辦法出臺,要全面看待。電力管理舉措是節能減排措施,但只是一系列節能減排政策中的一部分。“其實節能減排的范圍非常大,是一個綜合的概念,不僅僅是拉閘限電”,如果僅是拉閘,那企業買柴油發電,其實更浪費能源,尤其在目前柴油資源偏緊的情況下。 江蘇省社科院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田伯平表示,不管是企業,還是普通老百姓,別把“節能”簡單理解為“節電”。那節能還可以“節”哪些?普通人可以在節能減排中做些什么?田伯平說:“能源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不僅僅是看用電來衡量節能,還包括汽車驅動、汽油、煤氣等很多方面。他說,當然節能減排,并不是不用能源,也要保證老百姓生活,“該用能源的地方還是要用,關鍵是如何用的問題”。 關于季節電價—— 上海季節電價已實施6年 物價部門相關人士說,季節性電價一般指,在用電高峰季節如夏、冬兩季,實施與非用電高峰季節不同的電價,高峰季度電價高,非高峰季節電價低,從而引導用戶在低價時用電,在高峰高價時節電。據悉,上海市早在2004年就針對非居民用戶采取了季節性電價的辦法,在當年的電價調整中,上海市將7、8、9三個月的非民用電價每千瓦時提高了2.6分,而其他季節只提高了1.9分,拉開了季節間的電價差距,這一做法為緩解季節性、時段性供電矛盾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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