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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重點!2020年光伏發電建設方案十大要點 |
(時間:2020-3-11 8:08:17) |
3月10日,國家能源局正式官宣《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并配發官方解讀。相較此前的征求意見稿,大體規則未變,主要將項目申報時間進行了調整。核心要點如下: 要點一:平價項目申報信息于2020年4月底前報送能源局,項目應在2020年底前能夠備案且開工建設。對2019年印發的第一批項目名單,如需調整一并報送。 要點二:2020年6月15日(含)前將2020年擬新建的補貼競價項目、申報上網電價及相關信息報送國家能源局。 要點三:2020年度新建光伏發電項目補貼預算總額度為15億元。其中5億元用于戶用光伏,補貼競價項目(包括集中式光伏電站和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按10億元補貼總額組織項目建設。 要點四:戶用光伏不參與補貼競價,只有2020年新建的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包括集中式光伏電站和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參與補貼競價。 要點五:戶用光伏納入國家財政補貼范圍的建設規模,即2020年新增規模按照年利用小時數1000小時和國家有關價格政策測算并按照50萬千瓦區間向下取整確定。當截至上月底的當年累計新增并網裝機容量超過當年可安排的新增項目年度裝機總量時,發布戶用光伏信息時的當月最后一天為本年度可享受國家補貼政策的戶用光伏并網截止時間。 要點六:推動非技術成本下降。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要加強對轄區內電網消納能力論證、項目競爭配置、電網送出工程建設、項目并網和消納等事項的監管,及時向國家能源局報送有關情況。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要加大與國土、環保等部門的協調,推動降低非技術成本,為光伏發電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要點七:國家發改委關于戶用光伏的電價政策尚未確定,目前還無法明確戶用光伏具體建設規模。 要點八:2020年補貼競價項目的競價規則和電價修正方案與2019年保持不變。國家能源局根據修正后的申報補貼項目上網電價報價由低到高排序遴選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修正規則為:(1)普通光伏電站和全額上網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II類資源區修正后的電價=申報電價-0.05元/千瓦時,III類資源區修正后的電價=申報電價-0.15元/千瓦時。(2)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修正后的電價=申報電價-所在省份燃煤標桿電價+0.3元/千瓦時,其中燃煤標桿電價不足0.3元/千瓦時地區的項目,申報電價不進行修正。(3)申報電價以0.1厘/千瓦時為最小報價單位。 要點九:2020年企業申報競價補貼項目需具備的條件也沿用2019年方法。一是項目必須是2020年新建項目。二是項目所在地符合市場環境監測管理要求,項目具備接入和消納條件。三是項目需具備土地(場地)建設條件。 要點十:關于2019年競價項目補貼退坡時間節點,將認真研究并適時發布延期政策。目前尚有部分2019年競價項目未完成建設,但受疫情影響,企業復工推遲,這些項目建設將不可避免地產生滯后。考慮到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為保障相關企業合法權益,推動相關競價項目建設工作平穩有序發展,我們擬商價格主管部門及有關方面,根據疫情情況和行業實際,認真研究并適時發布延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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