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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財政部:光伏發電或每度補貼0.42元 |
(時間:2013-8-1 10:09:27) |
7月31日,財政部發布通知,確定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電量補貼實施辦法。通知表示,國家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電量給予補貼,補貼資金通過電網企業轉付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單位。 申請補貼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按照程序完成備案。具體備案辦法由國家能源局另行制定。項目建成投產,符合并網相關條件,并完成并網驗收等電網接入工作。 分布式光伏發電特指采用光伏組件,將太陽能直接轉換為電能的分布式發電系統。該模式倡導就近發電,就近并網,就近轉換,就近使用的原則,能有效提高同等規模光伏電站的發電量,并解決電力在升壓及長途運輸中的損耗問題。 “以太陽能分散、不連續的特性,就最適合分布式發展,特別是工商業領域,具有大面積屋頂的分布式發展,自發自用,產電的高峰也是用電的高峰,任何光照條件,任何地區都能使用。而且它應更適用于目前的中國,即工業電費要大大高于民用電費。”晶科能源全球品牌總監表示,分布式光伏發電被認為是中國光伏市場發展的主要動力。 據悉,不僅僅是中國,在世界范圍內,分布式占光伏累計總裝機容量的68.9%,在美國超過83%,德國超過85%,日本更高達90%以上。 但是光伏分布式發電的發展離不開政府補貼。因此,補貼價格和補貼方式對其發展尤為關鍵。 對于此次補貼資金通過電網企業轉付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單位的方式,能源專家林伯強認為,這種補貼方式相對于以前的金太陽工程來說,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案,不容易出現騙補現象,也能夠讓企業較快地獲得補貼。 金太陽工程是政府為促進光伏產業發展出臺的補貼政策,但由于出錢給企業補貼發電設備費用,后期企業發不發電,政府不會再過問的性質,導致出現很多企業騙補的情況。 審計署公告顯示,2011年至2012年,為支持重慶、上海、安徽、遼寧、廣東等18個省份的節能環保行業發展,國家財政撥出800多億元資金。其中,金太陽示范工程補助資金累計為81.49億元,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補助資金累計為20.06億元,這超過100億元的資金中,有2.2億元被11家企業通過虛報申報材料等各種方式違規獲得。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強調享受金太陽示范工程補助資金、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的項目不屬于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范圍。光伏電站執行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不屬于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范圍。 不過,對于外界關注的補貼價格,通知僅表示補貼標準將綜合考慮分布式光伏上網電價、發電成本和銷售電價等情況確定,并適時調整。但具體的補貼標準還有待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分布式光伏上網電價后再另行發文明確。 目前市場上流傳的說法是以0.42 元/度的分布式電價補貼。錢晶認為,如果真是以0.42元/度來補貼,這對于企業來說吸引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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