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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地方紛紛出臺規劃 火電脫硝再加壓 |
(時間:2012-2-24 10:57:21) |
從今年1月1號起,由環境保護部和國家質檢總局共同發布的《火電廠大氣污染排放標準》(GB 13223-2011)正式實施。其中要求:新建機組2012年開始、老機組2014年開始,其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出100毫克/立方米。 在我國,火電脫硝不僅涉及經濟和環境問題,同樣也是一項政治任務。去年底召開的全國環保大會上,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人民政府便與環保部簽署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同時,減排目標也被納入各省的評價考核中。 多省出臺脫硝規定 記者了解到,近期我國許多省份的環保廳都就本省火電脫硝進行了規劃。湖北省列出11臺必須于今年完成脫硝建設的火電機組;上海市將燃煤電廠脫硝項目列入2012年上海市重大工程;遼寧省將國家要求的脫硝機組從30萬千瓦的標準提升到20萬千瓦;山西省更是要求11臺未完成2011年脫硝任務的機組停產整治。此外,重慶、青海、河北等省也紛紛出臺了相關的政策規定。 各省今年火電減排的政策力度不可gesep.com謂不大,其中不乏“必須”、“一票否定”這樣毫無回旋余地的用詞。湖北省更是將需要進行脫硝建設的機組名稱及脫硝工程最后期限都明確列出。對于借助行政力量強制減排的效果,華北電力大學的曾鳴教授認為,“在政府強制減排的要求下,火電廠的脫硝指標應該是可以完成的,但火電脫硝是個涉及多方面的問題,如果僅以一個脫硝指標來說,不論這個指標是www.gesep.com環保否完成,就火電整個行業的發展來說都很難用效果好還是不好來衡量。”在我國,行政手段有時的確擁有其它方式所無法比擬的執行力和高效性,但如果只看結果,不管過程,也許會把面臨脫硝任務的火電廠推向兩難境地,“畢竟,火電廠既有發電任務,也要有所收益,同時又面臨環境壓力。”曾鳴說到。 火電經濟壓力不減 對于2012年我國火電的整體預期,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宋智晨認為,“2012年我國火電行業的生產和經營狀況仍然不樂觀。現在由于煤炭行業整合力度加大和鐵路運力不足等原因,煤炭供應有限,其價格仍將會繼續維持高位,國內火電企業的電煤成本壓力較大,而與此同時,電價上調幅度卻不會太大,這將會使得火電企業的利潤空間縮小甚至虧損。”此外,關于脫硝電價補貼的問題,很多政府往往是有宏觀計劃而暫無具體措施。 湖北省環保廳表示,對按時完成脫硝工程建設并正常運行的企業,在國家脫硝電價補貼政策出臺前,該廳將給予運行資金補助;遼寧省下發了《遼寧省“十二五”期間電力企業脫硝計劃》,表示要從環保專項補助資金、省政府采取貼息等方式支持企業貸款、開展排污權有償調劑并用新建項目的總量調劑資金建立減排專項資金、讓脫硝企業盡快享受到脫硝電價優惠政策四個方面來“研究解決問題”。本報記者就運行資金補助的情況致電了湖北省環保廳,對方的答復是“暫時還未有補助資金的具體情況和數據。” 據中電聯《關于脫硝電價政策的研究和建議》的報告稱,我國目前火電裝機容量大約是7億千瓦,其中脫硝機組約1億千瓦。雖然去年底,國家已在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始試行每度電8厘錢的脫硝電價補貼,但很多電廠反應,這個標準并不能彌補火電的虧損或經營困難。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副司長王開宇在近期接受采訪時也表示,“新標準(《火電廠大氣污染排放標準》(GB 13223-2011))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為此需要加大環保投入,由此導致生產成本增加、盈利空間縮小,企業對此發出抱怨可以理解。” 火電環境責任重大 不可否認,火電是目前的環境污染“大戶”,其減排責無旁貸,正如王開宇在對火電企業的困難表示理解后,還是認為“綜合考慮我國大氣環境形勢、火電行業發展態勢、相關清潔生產和污染治理技術發展水平,電力行業付出更多努力,承擔更多社會責任,付出一定的代價也是必須的。”火電帶來的污染,很大程度上是我國的能源結構所致,火電以75%左右的份額遠超其他能源發電的比例,而一些發達國家,其清潔能源發電所占的比例早已遠超火電,曾鳴這樣表示。但能源結構的調整不可能一蹴而就,這個過程中節能減排工作就是火電業助力環保的核心任務。環境的好壞,從長遠看會關系到一個國家能否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考慮到火電在我國能源結構中所占的比例,其減排之路可謂任重而道遠。 此外,根據我國“十二五”規劃綱要中的規定:“十二五”期間,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要分別減排8%和10%,同時,新的《火電廠大氣污染排放標準》中要求:到2015年,所有火電機組都要安裝煙氣脫硝設施。但中電聯秘書長王志軒對這種壓力表示擔心,認為它可能會帶來火電業更大的虧損或者出現造假。 對于火電業來說,脫硝工作將長期繞不開政策、經濟和環境問題,關鍵在于如何協調好這三個方面,或者如何給這三方進行排序,以便更好地為火電業未來的發展和轉型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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