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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國家發展改革委嚴禁各地擅自出臺優惠電價 |
(時間:2011-6-24 9:39:18) |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3日介紹,為嚴格電價管理權限、進一步落實電價管理政策,發揮電價調控政策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作用,發展改革委近日下發通知,嚴禁各地擅自出臺優惠電價。 發展改革委在一份關于整頓規范電價秩序的通知中稱,“凡是未經我委批準,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超越價格管理權限,擅自制定調整電價管理政策,自行出臺并實施優惠電價措施的;未經我委、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批準,擅自開展大用戶直供電試點,或者以其他名義變相降低企業用電價格的,要立即停止執行。” 發展改革委強調,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繼續出臺優惠電價措施,阻撓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節能減排措施落實的地方和部門,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上述通知要求,“對各地越權出臺優惠電價的行為,我委將視情節嚴重程度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和公開曝光,并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發展改革委還要求有關地區和企業停止執行《國家計委關于利用二灘水電站富余電量直供高耗能企業用電問題的批復》等文件關于四川省攀枝花釩鈦產業園區和川投電冶(黃磷廠)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以及供電價格由供需雙方直接協商確定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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