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莞市環保局日前下發的《關于對企業申辦工業鍋爐環保驗收及核發排污許可證進行前置審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東莞市環保局將對企業申辦工業鍋爐環保驗收及核發許可證業務進行前置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后,才可申辦環保驗收手續及申領排污許可證。 為了確保企業淘汰或改造后的工業鍋爐符合《關于印發東莞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的通知》和《關于印發東莞市工業鍋爐及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市環保局將對企業申辦工業鍋爐環保驗收及核發排污許可證業務進行前置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后,才可申辦環保驗收手續及申領排污許可證。 根據《通知》,審查對象包括兩類:一是原有工業鍋爐淘汰后新設置的鍋爐使用燃清潔能源或水煤漿、生物質成型燃料等低污染料的企業;二是原有工業鍋爐改造后使用燃清潔能源或水煤漿、生物質成型燃料等低污染料的企業。 審查部門為東莞市環保產業促進中心。企業在審查時須交的材料包括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復印件、鍋爐安裝圖或改造方案及施工圖復印件、鍋爐安裝使用說明書復印件及鍋爐使用登記證復印件。 企業將審查材料提交至東莞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辦事窗口后,審查部門將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后,派員前往申請單位進行實地勘查核實,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意見。據了解,工業鍋爐環保驗收前置審查不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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