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國務院印發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其中涉及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要求原則上不再新建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此后,位于陜西省綏德縣的某水泥制品廠、飼料加工廠、火車站某工作段三個單位仍分別新建了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并投入使用,造成大氣污染,破壞生態環境。
以上三個鍋爐有的關乎企業生產、有的關乎職工生活,鍋爐使用地點都沒有天然氣,鍋爐拆改難度較大。為切實減少大氣污染,打贏藍天保衛戰,更好地履行維護公益職責,綏德縣檢察院及時啟動公益訴訟監督程序,分別對三個鍋爐的建成、使用情況進行了調查,同縣環保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進行座談,研究拆改計劃,分別向縣環保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他們認真履職,監督三家企業盡快對其使用的燃煤鍋爐進行拆改。然后,辦案人員多次深入三家企業,向企業負責人作思想工作,宣傳法律政策,研究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幫助企業制定拆改方案。 近日,該院收到了縣環保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的回復,三家企業均已停止使用燃煤鍋爐,三臺燃煤鍋爐都已進行了拆改。下一步,該院將通過公益訴訟“回頭看”等方法,加強對三家企業的監督,確保公益訴訟監督成效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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