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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強化型煤鍋爐及型煤生產的環境監管 |
(時間:2015-8-5 15:29:55) |
為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減少市區冬季二氧化硫排放量,7月29日,市環保局下發通告,要求加強型煤鍋爐和型煤生產的環境監管。 市環保局要求,全市范圍內所有型煤鍋爐用戶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型煤,型煤質量符合我市鍋爐用型煤標準。要強化環保監管,各縣(市、區)環保部門強化型煤鍋爐污染排放和煤質環保指標的監督監測,鍋爐運行期間,監測頻率每周不少于兩次。市環保局將組織抽測、督查。要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對使用不合格型煤的用戶限期1日內整改,并依法予以處罰,對不合格的型煤依法按照高污染燃料予以沒收,現場封存;對鍋爐污染物超標排放的用戶,依法予以處罰,并責令立即改正違法排污行為,拒不整改的依法實施按日處罰。所有生產型煤企業必須生產合格型煤,型煤質量必須符合相關標準。對生產不合格型煤的要立即組織銷毀。對違法銷售不合格型煤的企業嚴格依法予以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目前,我市型煤正規生產企業主要集中在清徐縣和古交市。據當地環保部門摸底調查,我市正規型煤生產企業共有7家,分別為太原市錦瓏熱力能源有限公司、清徐縣榮盛型煤廠、清徐縣三佳型煤加工廠、清徐縣亞泰煤糕經銷部、清徐縣森旺達型煤廠、古交市鑫旺烽型煤加工廠、古交市德新貿易有限公司。 面對環保部門對型煤鍋爐及型煤生產的嚴格監管,本著提高型煤質量、降低燃煤能耗、保護大氣環境的原則,日前,我市7家正規型煤生產企業聯合發布承諾,表示將嚴格控制含硫量,確保型煤發熱量。 7家企業共發布了5條承諾,內容包括:型煤硫含量控制在0.8%以下,可燃硫控制在0.3%以下;型煤低位發熱量熱值在4000大卡以上;各種輔料、添加劑無毒、無害、無異味、不產生二次污染;不使用電石渣作為固硫劑;所供型煤每50噸為一批次,附型煤質量檢驗報告單。 市型煤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如因型煤質量不符合我市鍋爐用潔凈型煤標準,給型煤使用單位造成損失,型煤供應企業愿承擔一切法律規定責任,并無條件賠償使用單位的經濟損失。7家企業歡迎市各有關單位、市民、新聞媒體予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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