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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新能源發展促進條例》11月1日起施行 |
(時間:2023/9/22 10:37:26) |
9月21日上午,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完成各項議程,在石家莊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河北省新能源發展促進條例》《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河北省社區矯正若干規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審查批準了《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石家莊市崗南黃壁莊水庫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承德市野外用火管理規定》《張家口堡保護利用條例》《唐山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廊坊市公共衛生服務促進條例》《保定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滄州市餐廚垃圾管理條例》《邯鄲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條例》。
其中,《河北省新能源發展促進條例》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發電環節突出優勢新能源產業,條例提出重點發展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鼓勵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采用農光、林光、草光、牧光、漁光互補等模式或者結合礦山修復、生態修復等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鼓勵海上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采取集中連片、規模化開發等方式建設海上風力發電、光伏發電項目,探索多元化發展模式。
在輸送環節提升配套送出能力,條例明確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加強新能源發電項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設,合理安排建設時序,確保送出工程與電源項目建設進度相匹配,保障新能源發電項目及時并網。
在儲能環節推進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發展,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推進抽水蓄能電站規劃建設,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和能源結構調整;統籌布局新型儲能項目,推動新型儲能規模化應用,支持社會資源參與新型儲能建設,推廣新型儲能在電源、電網、用戶等環節的應用,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
在利用環節加強新能源應用基礎設施建設,條例鼓勵全社會優先使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清潔低碳能源,引導京津冀增量數據中心及相關產業向風能、太陽能資源富集地區布局,支持以新能源供能為主的綠色大數據基地建設。同時,依托雄安新區、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等新增用能區域擴大張家口、承德地區新能源電力消納,推動新能源電力京津冀協同消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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