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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全球儲能鋰電池需求或邁入TWh級別 |
(時間:2022/6/20 11:00:37) |
工信部數據顯示,今年1-4月我國儲能電池產量超19.5GWh。研究機構EVTank預計2030年全球儲能領域對鋰離子電池的需求量將接近1TWh,整個儲能鋰離子電池在未來十年的復合增長率將高于汽車動力電池及小電池等領域。
“雙碳”目標下,開發低成本、規模化儲能技術正被越來越多的公司提上日程。特別是自2021年3月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正式提出“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以來,國內新型儲能項目建設明顯提速。
資料顯示,新型儲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的新型電儲能技術,包括鋰電池、壓縮空氣、液流、飛輪、鈉電池、儲氫、儲熱等多種方式。其中,鋰電池在儲能領域的應用潛力巨大。
日前,研究機構EVTank、伊維經濟研究院聯合中國電池產業研究院共同發布的《中國儲能鋰離子電池行業發展白皮書(2022年)》顯示,2021年,全球儲能鋰離子電池總體出貨量為66.3GWh,同比增長132.4%。其中,2021年中國企業儲能鋰離子電池出貨量為42.3GWh,占全球出貨量的63.8%。
工信部電子信息司發布的最新消息顯示,今年1-4月,我國鋰電總產量超177GWh,其中,儲能電池產量超19.5GWh。
白皮書指出,在碳達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隨著儲能鋰離子電池成本的逐步下降,商業模式逐步清晰,包括電力系統儲能、基站儲能和家庭儲能等眾多應用場景對儲能電池的需求將逐步增加,其預計2030年全球儲能領域對鋰離子電池的需求量將接近1TWh,整個儲能鋰離子電池在未來十年的復合增長率將高于汽車動力電池及小電池等領域。
但僅就現階段而言,相對于已進入市場主導新階段的新能源汽車行業,仍處于由研發示范向商業化初期過渡階段的新型儲能行業,對于政策的依賴度極高。今年以來,政策層面的利好信號不斷釋放,引導新型儲能項目通過市場方式實現全生命周期運營,推動更加合理、更加高效的商業模式形成。
3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儲能由商業化初期步入規模化發展階段,具備大規模商業化應用條件。其中,電化學儲能技術性能進一步提升,系統成本降低30%以上。到2030年,新型儲能全面市場化發展。新型儲能核心技術裝備自主可控,技術創新和產業水平穩居全球前列,市場機制、商業模式、標準體系成熟健全,與電力系統各環節深度融合發展,基本滿足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需求,全面支撐能源領域碳達峰目標如期實現。
5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旨在錨定到2030年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在儲能方面,該方案提出,要研究儲能成本回收機制,推動新型儲能快速發展,并積極參與儲能等領域國際標準、合格評定程序的制定和修訂,提高計量和合格評定結果互認水平,提升我國標準和檢測認證機構的國際認可度和影響力。
6月7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新型儲能市場定位,建立完善相關市場機制、價格機制和運行機制。《通知》提出,新型儲能可作為獨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具備獨立計量、控制等技術條件,接入調度自動化系統可被電網監控和調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和電力市場運營機構等有關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資格的新型儲能項目,可轉為獨立儲能,作為獨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
業內分析人士指出,該通知為新型儲能項目引入入市機制,提供了收入渠道,將極大激發市場投資熱情,助力儲能行業走向市場驅動,不再局限于政策推動。
6月8日,為了規范電力系統配置電化學儲能電站的規劃技術原則,強化頂層設計,突出科學引領作用,促進新型儲能與電力系統各環節融合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全國電力儲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關于征求國家標準《電力系統配置電化學儲能電站規劃導則》意見的函。該標準對于電化學儲能電站配置,從電力系統整體出發,面向調峰調頻、緊急功率支撐等系統需求,確定整體儲能規劃總需求。風電場、光伏發電站、用戶側等基于平滑輸出功率波動、跟蹤計劃曲線等自身應用場景,確定儲能配置思路和方法;電網側結合系統整體需求和電源側、用戶側的儲能布局,在電網中進行電化學儲能電站的規劃配置,以滿足電力系統的總體需求,促進電力系統源網荷儲協同發展。
除此之外,各省市也積極響應,陸續公布“十四五”期間新型儲能配置目標、連續儲能時長等,因地制宜發展新型儲能,僅在6月份,就有廣東、山東、廣西、浙江、天津等省市宣布了相關目標:
6月13日,廣東省能源局對于廣東省第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第1268號代表提出的加強鋰離子電池儲充電站安全管理的建議做出了回答。據了解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投運儲能項目共63個,合計49.7萬千瓦/40.9萬千瓦時;規劃到“十四五”末期建成新型儲能項目200萬千瓦。
6月10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介紹“十三五”期間電力發展情況及“十四五”期間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會議提出要積極推進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持續開展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加大壓縮空氣儲能示范應用,支持建設獨立儲能設施,推動新能源場站合理配置儲能設施,引導有條件的新能源項目探索制氫應用,到2025年,新型儲能設施規模達到500萬千瓦。
6月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廣西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規劃中提出,計劃2025年,建設一批抽水蓄能電站和新型儲能項目,集中式新型儲能并網裝機規模達到200萬千瓦/400萬千瓦時。
6月6日,浙江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規劃》和浙江省“十四五”第一批新型儲能示范項目的通知,規劃提出到2025年,提高全省新型儲能技術創新能力。“十四五”期間,建成新型儲能裝機規模300萬千瓦左右。
6月2日,天津市印發《關于做好我市2022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對納入2021-2022年開發建設方案,需配建儲能設施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儲能需求可按原承諾最低儲能配比減半,連續儲能時長2小時的標準進行測算。
不過,盡管得到了政策的力挺,新型儲能前景廣闊,但不可否認的是,產業發展仍面臨技術成熟度不高、安全事故屢屢發生、商業模式不清晰、市場機制不完善、成本疏導不通暢、主動配置意愿低、利用率待提升等種種挑戰,其中,提升新型儲能項目安全性與經濟性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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