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空調的時候,說得天花亂墜!可一出毛病就找不到人了!盧先生投訴反映,他于2005年7月1日購買了一臺小天鵝空調,現如今壓縮機壞了。廠家保修卡上明確承諾:整機包修三年,壓縮機等主要部件包修五年,算起來這臺空調還在包修期內,可現商家卻不給免費維修了。
原來小天鵝空調已于2007年退出了市場,特約維修點也已人去樓空,打電話至小天鵝集團售后服務部也無人接聽。商家稱,與廠家的供貨合同及售后服務的合同均已終止,小天鵝的維修只能按國家“三包”規定執行,即整機包一年,主要部件包三年。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經銷商先行負責”原則,武進消協認為,消費者是通過超市才購買了該款空調機,廠家的承諾就視同商家的承諾,不論退市空調的生產廠家是否存續經營,經銷商都應當承擔退市家電三包期限內的售后服務責任。最終商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了壓縮機,為消費者挽回損失800多元。
一些曾經活躍在市場上的空調品牌為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促進銷售,往往夸下海口,承諾了很長的保修期,但是若干年后消費者才發現,自己購買的空調已經成了退市品牌,曾經說得天花亂墜的廣告成了海市蜃樓,所謂的“五年承諾”成為空頭支票。本來按規定,空調在“三包”期內的維修服務應該由生產企業指定的特約維修點提供,可一旦生產企業退市或倒閉,“三包”期內退市空調的免費維修服務就會演變成一場“踢皮球”大賽。
據了解,不僅僅是空調,許多家電也都存在類似的問題,幾年前有廠家看好液晶彩電市場發展一擁而上,這兩年利潤下降廠家被淘汰,使得一些液晶電視產品也成了“孤兒電視”,由于液晶的保修期比空調更短,維修成了消費者棘手的難題。此外手機、洗衣機等產品也存在著類似問題。退市家電直接導致消費者遇到問題無處可修,即使有維修點愿意維修,但也經常因缺乏配件而無法修好,消費者只能吃“悶虧”。
調查中發現退市家電售后問題主要存在以下三個問題:
一是特約維修點消失。企業自營的售后服務中心,往往隨著企業退市一夜之間人去樓空;而特約維修服務點是依據未退市前企業與地方售后維修商簽訂的維修合同提供服務的,一旦企業退市,維修合同也就終止。即使退市產品仍在三包期內,也無法享受此類“特約”維修點的免費服務。
二是找不到配套零部件。熱水器、電視機、空調等家電的某些零部件通用性不強,一旦該產品退市,維修時無法找到配套零部件。承擔售后義務一方,常常以此為借口,推諉售后責任。
三是不出具維修記錄憑證。消費者索要維修憑證以維權時,修理方往往找出各種理由加以回避和拒絕。
其實根據國家有關三包規定,雖然某種品牌某一型號的家電已不再生產,只要該生產企業仍繼續經營,5年內仍要保證供應其維修用零件,消費者在三包期內若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可先聯系該產品的生產廠家或者其指定的特約維修點進行維修;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經銷商先行負責”原則,不論退市家電的生產廠家是否存續經營,經銷商都應當承擔退市家電三包期限內的售后服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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