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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擬將地源熱泵技術納入公建節能改造 |
(時間:2019-7-2 10:28:51) |
日前,為規范杭州市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的方法和流程,指導杭州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杭州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改造方面,杭州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將加強對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空氣能熱泵熱水技術、地源熱泵等節能技術的應用。 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應在滿足建筑使用要求的基礎上,采用合適的節能改造技術,充分挖掘建筑節能潛力,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此次杭州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包括:外圍護結構改造;照明系統、通風空調系統、供配電及動力系統、給排水系統、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用能系統改造;分項計量系統改造以及用能管理技術。 《技術指南》指出,公共建筑采用地源熱泵系統時,宜保留原有系統中與地源熱泵相適合的設備和裝置,構成復合式系統。建筑物有生活熱水需求時,地源熱泵系統宜采用熱泵熱回收技術提供或預熱生活熱水,同時有利于土壤熱平衡。該技術適用于建筑附近有足夠可打孔區域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還同時發布了《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項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通知,對資金補助辦法和示范項目申報分別做了具體說明。 杭州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按照“先改造,后補助”的模式,在完成示范項目驗收后申請補助資金,在次年一次性補助。該《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執行期為2019年至2021年三年。 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補助資金適用范圍包括:杭州市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新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其中,主城區由市、區財政分別補助50%,四區三縣(市)由市、區(縣、市)財政分別補助30%。 《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資金補助條件需同時具備以下幾項條件方可申請補助:一是 根據住建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創建的時間要求,開工時間在2017年7月(含)之后,列入各區(縣、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實施計劃且按規定開展節能改造的,竣工及示范驗收在2020年底之前完成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二是 第三方節能量核定機構進行節能量核定后平均節能率不低于15%(含)或滿足折算要求的;三是 第三方審核機構已出具《工程結算報告》的;四是 建筑所有權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 具體補助金額根據示范項目第三方節能量核定機構核定的節能率和折算面積、工程結算金額進行核算。《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指出,工程結算投資大于60元/平方米的項目,按30元/平方米作為基數計算獎補,工程結算投資小于60元/平方米的項目,按實際每平方米投入資金的50%作為基數計算獎補;主城區由市、區財政分別按基數的50%與折算面積乘積所得數補助,四區三縣市由市、區(縣、市)財政分別按基數的30%與折算面積乘積所得數補助。單個示范項目的補助上限為300萬元。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的《杭州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知》、《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和《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項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將積極推動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有效促進地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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