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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煤交會聚焦產運需銜接 煤炭市場供需整體轉向寬松 |
(時間:2019-12-12 10:00:12) |
12月4日,以“互利共贏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的2020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在山東省日照市召開。本屆交易會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重點關注2020年度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和產運需銜接,打造創新高效、互利共贏、開放共享的煤炭交易平臺,促進煤炭及相關產業高質量發展。本版專題呈現2020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相關內容。 煤炭市場供需整體轉向寬松 “總體看今年以來煤炭消費增速放緩,預計全年煤炭消費將保持小幅增長,煤炭產量保持穩步增長。”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黨委書記、會長梁嘉琨在交易會上分析煤炭市場走勢時指出,全國煤炭市場供需已由總體平衡向寬松方向轉變。 然而,當前煤炭行業高質量發展的瓶頸問題依然突出。梁嘉琨表示,煤炭應急供應保障難度加大,煤炭經濟運行存在下行壓力,體制機制創新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同效應有待提高,煤炭企業稅費負擔重的問題突出,老礦區煤炭企業轉型發展面臨諸多困難。 梁嘉琨強調,以上困難和問題的解決需要進一步鞏固煤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果,堅守“中長期合同制度”和“基礎價+浮動價”的定價機制,加強煤炭市場研究,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強化行業自律和誠信經營,保障煤炭經濟長期平穩運行。 深入推進煤炭產供銷體系建設 我國“富煤、少油、貧氣”的資源稟賦,決定了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煤炭是我國的能源消費主體,也是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主力。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局長李云卿在交易會上表示,要深刻認識煤炭對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意義,深入推進煤炭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建設全方位、多層次的市場交易體系,深入推進煤電聯營,在安全生產的基礎上保證煤炭供應的穩定可靠。 據李云卿介紹,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已對煤炭產供銷體系建設工作進行了部署,作了總體謀劃和系統安排,并明確了年度工作重點,可以概括為“優化、提升、增強、健全”。 優化是指優化產能結構,要堅持上大壓小、增優減劣的原則。今年,在煤炭去產能8億噸總量目標已經完成的情況下,國家有序推進30萬噸/年以下落后煤礦分類處置,加快退出災害嚴重的煤礦、與生態環境敏感區重疊的煤礦和煤炭“僵尸企業”,持續破除無效低效供給。在做“減法”的同時,謀劃布局一批大型優質先進煤炭產能,不斷擴大增量供給,保持產能總量相對穩定。李云卿提出,大型煤炭基地和重點煤炭企業要及早謀劃一批大型先進的煤礦項目,加快釋放優質產能,使資源有序銜接,保證全國煤炭供給總體平衡。 提升是指提升煤炭運輸能力,要統籌考慮供需、匹配、生態、環保、成本、效率等各方面因素,優化調整港口下水和鐵路直達的比例和流向,發揮好運輸的供需銜接和供應保障作用。 增強是指增強煤炭儲備能力。我國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已取得積極進展,具備了一定的儲備能力,但多樣化儲備體系還沒有完全形成。 李云卿表示,過去能源儲備更多的是強調政府儲備,但政府儲備畢竟數量有限,并且利用效率不高,必須建立以企業社會責任儲備為主體,地方政府儲備為補充的煤炭儲備體系。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今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大力推動煤炭儲備能力建設,按照政府給政策、政府可調度、市場化運作的原則,鼓勵企業在煤炭消費集中地、運輸樞紐和煤炭的接卸港口等地區,以產銷聯動、共建共享的方式,建設一批煤炭儲備項目。 記者在交易會上了解到,今年煤炭3000萬噸的新儲備能力已基本落實。湖北荊州、山東梁山和內蒙古通遼等地區正在建設一批大型的儲煤基地。李云卿表示,希望有關部門充分認識煤炭儲備能力建設的重要意義,主動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及早形成儲備能力,不斷擴大多元化儲備規模,逐步提高煤炭應急保障和市場調節能力。 健全是指健全煤炭市場體系,要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手段,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創新交易方式,不斷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質量,提高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能力和水平。 做好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和履行 “中長期合同制度”和“基礎價+浮動價”的定價機制是維護煤炭上下游行業平穩運行的壓艙石和穩定器,也是煤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成果,應當長期堅持。 記者從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了解到,自2017年以來,中長期合同價格一直在570元/噸左右,目前是553元/噸,市場價格保持在綠色區間。 今年電煤合同70%以上是中長期合同,從前三季度的情況來看,履約率在90%以上。11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推進2020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求中央和各省區市及其他規模以上煤炭、發電企業集團簽訂的中長期合同數量,應達到自有資源量或采購量的75%以上,較2019年水平有合理增加,鼓勵引導新投產煤礦簽訂更高比例的中長期合同。 李云卿稱,希望煤炭企業按照《通知》的原則和要求,把明年的中長期合同簽好、簽實并執行到位。簽好是堅持價格機制不變,同時資源和運力向中長期合同傾斜,不能低于75%的比例。簽實是鼓勵供需雙方使用煤炭中長期合同,要簽訂有價、有量、有質的中長期合同。有合同就要執行,履約監管是下一步工作重點。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委托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第三方機構開展合同履約的數據采集,強化約束,加強事中和事后監管。對無故不履行合同的企業,國家有關部門將進行懲罰。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根據實際情況,經鐵路部門確認運力的年度供需合同,日常中確屬難以執行的,經產運需三方同意,可進行交易。李云卿認為,這是一項新舉措,要協同配合,做好保障措施。 最后,梁嘉琨在交易會上呼吁,煤炭上下游企業團結一心,繼續加強合作,做好2020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多簽、簽實中長期合同,構建煤炭上下游企業和諧共贏的命運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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